公告信息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4844畝森林資源資產轉讓二次公告
發(fā)布時間:
2019-04-23 00:00
公告名稱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4844畝森林資源資產轉讓二次公告 |
聯(lián)系人 |
陳女士、許先生、賴先生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掛牌價(萬元) |
詳見公告 |
是否延牌 |
是 |
延牌日期 |
2019年6月30日 |
保證金(萬元)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9年4月22日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9年5月6日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公告(網(wǎng)絡)
受企業(yè)委托,現(xiàn)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受讓方,特公告如下:
一、 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
轉讓權證面積(畝) |
掛牌價 |
保證金 |
標的1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4844畝森林資源資產整體(標的2-12整體出讓) |
4844 |
511.51 |
60 |
標的2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769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2號) |
769 |
70.49 |
8 |
標的3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684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3號) |
684 |
70.03 |
8 |
標的4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170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5號) |
170 |
16.76 |
2 |
標的5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286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6號) |
286 |
73.26 |
8 |
標的6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594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7號) |
594 |
60.87 |
7 |
標的7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325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8號) |
325 |
21.15 |
2 |
標的8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701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武政林政字(2016)第00009號) |
701 |
63.86 |
7 |
標的9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20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閩(2017)武夷山市不動產權證第0000660號) |
20 |
4.58 |
1 |
標的10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871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閩(2017)武夷山市不動產權證第0000661號) |
871 |
83.02 |
9 |
標的11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129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閩(2017)武夷山市不動產權證第0009423號) |
129 |
13.74 |
2 |
標的12 |
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295畝森林資源資產(權證號:閩(2017)武夷山市不動產權證第0009454號) |
295 |
33.80 |
4 |
注:以上標的1整體轉讓優(yōu)先,整體無人轉讓時,標的2-標的12分別轉讓。
本次轉讓,采用“先整體后分拆”的方式進行。先將標的2至標的12打包成一個整體(即標的1)進行轉讓,如有競買人報名競買標的1且符合報名條件,則對標的1組織競價。若無人競買標的1或標的1競價不成功,則組織對標的2至標的12分別轉讓的競價活動。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1、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標的位于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共11本權證,權證總面積為4844畝,轉讓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面積為4844畝。實際評估山場具體情況見附件:
2、(風險)提示
(1) 上述權證的權屬是福建省南平南紙有限責任公司,受讓方在全額繳清轉讓價款后,由轉讓方福建省南平南紙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同意林權變更登記的文件,受讓方據(jù)此向林權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林權變更登記等換證手續(xù),并由受讓方承擔換證過程中一切相關費用,換證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也由受讓方全權負責解決。
(2)轉讓標的系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延潭公司收購并經(jīng)營,2005年9月1日與延潭公司解除委托經(jīng)營合同。
(3)受讓方需要采伐林木的,按照林業(yè)部門要求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上述山場林地使用終止期以各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上記載的為準,第一輪采伐結束,由受讓方與林地所有者武夷山市星村鎮(zhèn)黃村村民委員會協(xié)商繼續(xù)使用林地的問題。
(5)本次森林資源資產轉讓后,山場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受讓方承接。涉及的債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山場林地使用期結束需造林并撫育后歸還原林地使用權人的相關費用等。
(6)林權轉讓合同簽訂后,轉讓山場出現(xiàn)的一切糾紛均與轉讓方無關,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及保證,轉讓后山場可能存在的糾紛由受讓方自行解決。
本次轉讓項目可能還存在其他未發(fā)現(xiàn)的其他有關影響今后經(jīng)營的相關問題,敬請意向受讓方做好全面盡職調查。轉讓標的具體狀況和品質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意向競買人應對標的進行了現(xiàn)場勘察核實,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意向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意向競買人對標的的現(xiàn)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三、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經(jīng)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四、買受人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之日(即競價結束當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林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林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受讓雙方在辦證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3、受讓方需要采伐林木的,按照林業(yè)部門要求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其他交易條款以雙方簽訂的《林權轉讓合同》及競價文件中約定的為準。
五、競價方式:網(wǎng)絡競價。
六、公告期限:2019年4月22日至 2019年5月6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5月6日17:00時。請意向競買人在公告期間內到我中心獲取競價須知,相關規(guī)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聯(lián)系人:陳女士、許先生、賴先生
電話: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2019年4月22日
這里是占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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